克拉玛依子女欠债,父母偿还???

成年子女欠债,父母是没有责任偿还的。

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对于其个人债务应该自己来进行承担,是要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的,当然父母如果是自愿代为偿还的,法律予以准许,这属于个人的自愿行为。或者是存在连带担保的情况下,那么父母才有责任来进行承担。如果该笔债务中,父母是保证人或担保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债权人有权主张父母偿还债务。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欠付的债务,如果该子女没有独立的个人财产可以偿还或者不足以全部偿还;其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子女去世,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亦应当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但是如果孩子是未成年的,欠下的债务也是符合自己行为能力的,由此欠下的债务父母需要承担,因为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如果孩子成年了,则由孩子个人承担。除非儿子死亡。
子女欠债父母是否有责任偿还,要分情况,具体如下:
(1)是未成年子女的债务,由于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所以在未成年人他本人没有财产可以偿还的情况下,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有义务替子女偿还债务;
(2)是子女已经成年,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没有义务和责任要替子女还债;
(3)如果成年子女已经死亡但生前又有债务未清偿,如果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则应当用遗产来清偿子女生前所欠的债务,但是清偿债务应以子女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克拉玛依市地处东径80°44′-86°1′,北纬44°7′-46°8′之间。位于准噶尔盆地西北缘,加依尔山南麓,东北与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相邻,东南与沙湾县相接,西部与托里县和乌苏县毗连。克拉玛依是维吾尔语中”黑色的油”的意思,因黑油山而得名,在准噶尔盆地西北部,加依尔山东麓有一座亮丽、宏伟富有现代化气息的城市。这就是有“戈壁美人”“黑色宝石”之誉的克拉玛依。克拉玛依群楼林立,道路宽敞;流水潺潺,绿树成茵,它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建设起来的第一座石油工业城市。拉玛依面积9500多平方公里。克拉玛依油田正式开发始于1955年。同年第一口油井完钻,埋藏于戈壁荒滩深处的黑色琼浆喷射向蓝天。克拉玛依第一口油井的竖立,拉开了油田开发的序幕。由此,新中国的第一个石油大会战在黑油山下的原始戈壁滩上轰轰烈烈地展开了。朱德曾称赞克拉玛依油田建设–是一个很大的成绩,也是一个动人的神话.克拉玛依市属典型大陆性气候,干旱少雨、春秋多风是其突出的气候特征。冬季寒冷,夏季炎热,春秋季较短,冬夏温差大。年平均气温8.1℃,无霜期225天,年平均降水量108.9毫米。最佳旅游时间:春、秋两季。景观:克拉玛依水节、黑油山、魔鬼城、克拉玛依河、九龙潭、西月潭、大农业开发区、兴农湖开发区、独山子泥火山自然风景、白杨河大峡谷自然风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