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


克拉玛依市地处东径80°44′-86°1′,北纬44°7′-46°8′之间。位于准噶尔盆地西北缘,加依尔山南麓,东北与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相邻,东南与沙湾县相接,西部与托里县和乌苏县毗连。克拉玛依是维吾尔语中”黑色的油”的意思,因黑油山而得名,在准噶尔盆地西北部,加依尔山东麓有一座亮丽、宏伟富有现代化气息的城市。这就是有“戈壁美人”“黑色宝石”之誉的克拉玛依。克拉玛依群楼林立,道路宽敞;流水潺潺,绿树成茵,它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建设起来的第一座石油工业城市。拉玛依面积9500多平方公里。克拉玛依油田正式开发始于1955年。同年第一口油井完钻,埋藏于戈壁荒滩深处的黑色琼浆喷射向蓝天。克拉玛依第一口油井的竖立,拉开了油田开发的序幕。由此,新中国的第一个石油大会战在黑油山下的原始戈壁滩上轰轰烈烈地展开了。朱德曾称赞克拉玛依油田建设–是一个很大的成绩,也是一个动人的神话.克拉玛依市属典型大陆性气候,干旱少雨、春秋多风是其突出的气候特征。冬季寒冷,夏季炎热,春秋季较短,冬夏温差大。年平均气温8.1℃,无霜期225天,年平均降水量108.9毫米。最佳旅游时间:春、秋两季。景观:克拉玛依水节、黑油山、魔鬼城、克拉玛依河、九龙潭、西月潭、大农业开发区、兴农湖开发区、独山子泥火山自然风景、白杨河大峡谷自然风景等。